法律法规
2012年昆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昆安监〔2012〕15号 二○一二年昆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工作实施意见 各区镇安全办、各安全培训机构: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基础,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苏州市各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文)、《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面、参训率和培训质量,促进形成良好的全民安全文化氛围,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教育培训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任务 培训对象: 各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 目标任务: 1.各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基层站所、村委、街道、社区、居委、医院、学校、养老院、大型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各区镇各120人);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初、复训人数10000人; 3.特种作业人员初、复训人数10000人; 4.农民工安全培训人数10000人。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各级、各类人员教学大纲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和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定2012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1.各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重点解读国发23号文件和国发40号文件,强调落实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监管职能,规范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隐患排查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各类安全工作台帐,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2.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初训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技能、重大危险源与事故应急管理、职业危害及其防治为主;再培训以安全生产形势及案例分析、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新的安全管理技术及经验为主,重点结合国发23号文件和国发40号文件解读、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以及新职业病防治法解读等。各类班次要有侧重点地加强符合班次特点的大纲教学内容。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以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专业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防范知识为主;农民工培训侧重于存在职业危害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加工企业的相关安全基础知识。 所有培训全部使用省编教材。
四、相关要求 :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区镇安全办、培训机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谨记安全生产的“三个事关”,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督促,全力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组织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区镇安全办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各类参训情况的梳理,加大对依法参训的宣传督促力度,做好新培训、复训组织工作,继续把重点放在新培训上,全力消除安全教育培训的“死角”,提高安全培训的覆盖面和参训率。
3.加强制度规范,落实监督管理 各区镇安全办、各培训机构要更新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台帐,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安全培训任务指标分解要求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教考分离要求,提高师资教学水平,加强培训班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强化教育培训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采集、上报培训信息,增强培训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4.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培训监察 各区镇安全办、各培训机构要与市安监局各职能科室、监察大队建立联动机制,健全信息沟通,把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本着监察、指导和服务三结合原则,加大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大对企业无证上岗情况的查处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依法组织培训及从业人员依法参训的意识。 5.完善考核机制,实施表彰奖励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列为各区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主要考核内容,各区镇安全办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按照计划进度,抓实抓好培训工作,努力完成培训任务。年终,对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区镇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附件:1. 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指标分解一览表
2. 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计划表
3. 2012年全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日程安排表
4. 2012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指标分解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计划完成数 特种作业 计划完成数
1 开发区 1900 2000 2 玉山镇 2000 2000 3 周市镇 1000 1000 4 张浦镇 1000 1150 5 千灯镇 850 950 6 巴城镇 800 800 7 花桥镇 600 500 8 陆家镇 650 650 9 淀山湖 550 600 10 锦溪镇 400 200 11 周庄镇 250 150 合计 10000 10000
附件2: 2012年昆山市各区镇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生产 普及培训教育计划一览表 区、镇 计划数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开发区 3000 3000 玉山镇 3000 3000 周市镇 1000 500 500 巴城镇 500 500 陆家镇 500 600 花桥镇 500 600 张浦镇 1000 500 500 千灯镇 1000 1000 淀山湖 500 锦溪镇 500 500 周庄镇 200 200
备注
1、各区镇安全办根据各辖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存在职业危害企业和今年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的有关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企业、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企业;
2、事前周密安排,与当地预防保健所、司法所、外资办协商,可联合举行,形成合力,同时为“六五”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3、培训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基础,采取市安监局牵头,培训中心具体指导、支持,集中培训与企业三级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4、培训结束,由市安监局向企业发放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生产普及培训教育参训证书。
附件4: 2012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培训计划: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1月份—12月份 叉车驾驶员培训(随报随学) 考试合格10个工作日内取证 (每月一期) 1月 6日-9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10日 焊工复审 29日-30日 高压电工初领证培训 初定 2月 2日-5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11日 电工复审 12日 焊工复审 17日-20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24日-26日 高压电工初领证培训 3月 2日-3日 高压电工初领证培训 4日 电工复审 5日 焊工复审 8日-11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16日-19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31日 电工复审 下旬 危化品作业领证、复审 锦溪、周庄 下旬 制冷初领证培训 下旬 登高初领证培训 4月 1日 焊工复审 13日-16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19日-22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27日 焊工复审 28日 电工复审 下旬 危化品作业领证、复审 千灯 5月 上旬 高压电工初领证培训 11日-14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17日-20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25日 焊工复审 26日 电工复审 下旬 制冷作业领证培训 下旬 危化品作业领证、复审 陆家、花桥 6月 8日-11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14日-17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22日 焊工复审 23日 电工复审 下旬 登高初领证培训 下旬 危化品作业领证、复审 张浦 7月 6日-9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12日-15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20日 焊工复审 21日 电工复审 下旬 制冷作业领证培训 下旬 危化品作业领证、复审 周市 8月 3日-6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9日-12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17日 焊工复审 18日 电工复审 下旬 高压电工初领证培训 下旬 危化品作业领证、复审 淀山湖 9月 8月31日-9月3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6日-9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20日 焊工复审 21日 电工复审 下旬 登高初领证培训 下旬 危化品作业领证、复审 玉山 10月 5日-8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11日-14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18日 焊工复审 19日 电工复审 26日-29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下旬 危化品作业领证、复审 巴城 11月 2日 焊工复审 3日 电工复审 8日-11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23日-26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下旬 高压电工初领证培训 下旬 危化品作业领证、复审 开发区 12月 1日 焊工复审 2日 电工复审 6日-9日 焊工初领证培训 21日-24日 电工初领证培训 下旬 制冷作业领证培训 下旬 登高初领证培训
注意事项:
1、提前办理报名手续,额满参加下期培训。
2、初训领证人员带近期1寸证件照2张、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审人员带《特种作业操作证》、1寸证件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开班时间如有变动以月度培训计划为准。
4、初训领证人员、复审人员都必须经市级医院体检。
5、学员登记表、体检表请到下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http://www.ksdmaq.com
6、报名地址:昆山市西街18号(三楼)
7、联系人:李老师 / 蒋老师 电话:57573630 / 13706266061 / 13862678113 昆山市开发区大明安全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