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昆山市安监局《关于危化品作业人员培训通知》
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昆安监〔2008〕27号 关于开展危化品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 培训、复训的通知 各镇、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安全办: 为切实提高危化品作业人员基本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减少人为因素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2008年昆山市安全生产培训实施意见》和省局《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市安监局将依法举办2008年度危化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复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复训的范围和对象 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作业人员。 其中:未参加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或2006年12月31日前参加培训的危化品作业人员参加新培训;2007年参加昆山市安监局组织的培训的危化品作业人员参加复训。 二、培训、复训组织方式 此次培训、复训工作由大明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承办, 各镇安全办协助配合,市安监局教育培训中心组织考核验收。 三、报名、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和复训采取提前报名、定期开班的方式,具体安排见附表。 五、相关事项: 1.培训费用:360元/人(含资料费、课时费、办证复审工本费、午餐费等),复训费用260/人。 2.培训人员每人准备2寸彩色证件照两张(报名和办证时使用),填写安全培训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黑墨水填写),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一起交到培训报名处;复训人员带好原来的安全资格证,并填写好培训登记表(贴一张一寸照片)。 3.对经书面考试合格的新培训人员,将由市安监局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 4、培训联络方式: 市安监局培训中心:0512-57738250 联系人:潘惠江 大明安全技术服务中心:50811152,57573630 各镇安全办办公室电话 二O 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