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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昆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昆山大明 来源:原创 日期:2015-06-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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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2015-6-11

2011年昆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昆安监〔2011〕9号
 二○一一年昆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各区镇安全办、各安全培训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项工作,有效促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序、高效、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各级安监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培训原则 以《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抓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文化和技能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任务 培训对象: 各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 
任务目标: 
1.各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基层站所、村委、街道、社区、居委、医院、学校、养老院、大型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各区镇各120人);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初、复训人数10000人; 3.特种作业人员初、复训人数10000人; 4.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人数10000人。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各级、各类人员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确定2011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1.各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以解读国发23号文件为主,进一步落实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监管职能,规范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动员全社会全面贯彻23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隐患排查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各类安全工作台帐,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有序深入开展。 
2.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发23号文解读、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管理和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预防控制等内容为主。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以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专业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防范知识为主;农民工培训侧重于存在职业危害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加工企业的相关安全基础知识。 所有培训全部使用省编教材。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途径,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抓好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区镇安全办、各培训机构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专人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培训力度 2011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实施原则组织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区镇安全办要进一步认真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中上报的企业名单,继续把重点放在新培训上,全力消除安全教育培训的“死角”,扩大安全培训的覆盖面,确保安全培训指标的全面完成。 
3.严格制度规范,加强监督管理 进一步督促各区镇安全办和各培训机构更新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台帐,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安全培训任务指标分解要求组织实施。同时,严格落实教考分离要求,加强对培训班的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教育培训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采集、上报培训信息,增强培训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4.强化监察执法,营造良好氛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文)作为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对企业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执法检查提供了有力依据。为此,要把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本着监察、指导和服务三结合原则,加大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大对无证上岗、违章作业人员的查处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依法组织培训及从业人员依法参训的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法制氛围。 
五、完善考核机制,实施表彰奖励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继续被列为各区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主要考核内容,各区镇安全办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按照计划进度,抓实抓好培训工作,努力完成培训任务。年终,对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区镇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附:
1. 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指标分解一览表 
2. 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计划表 
3. 2011年全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日程安排表 
4. 2011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