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期限有关说明
各特种作业持证操作人员: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因此,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满前60天内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已经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向行政机关提出复审审请的时间!!!
请各特种作业复审人员正确理解复审期限的含义,以免届时超期不予复审!!
苏州市安监局
2018年5月2日